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设立投资基金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的公告-金沙1005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设立投资基金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的公告
来源:证券时报  | 作者:上市资管网 | 发布时间: 2022-02-24 | 287 次浏览 | 分享到: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 月15日披露了《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设立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为提高公司对外投资能力,进一步完善战略布局,公司拟以5000万元自有资金参与设立央视融媒体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作为该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占合伙企业首期规模的1.35%份额。公司控股股东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广集团”)亦拟认缴出资5000万元人民币,占合伙企业首期规模的1.35%份额,担任有限合伙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文广集团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构成关联交易。

上述投资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设立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55)。

2021年12月15日,公司与中视融合(上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海通创意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他有限合伙人正式签署了《央视融媒体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设立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61)。

2021年12月16日,合伙企业于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设立登记,工商登记名称为:央视融媒体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近日,公司收到合伙企业管理人海通创意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通知,该合伙企业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手续,取得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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